合计节约和增值国270多亿。
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发现的中标人转包、违法分包、“挂靠”或项目经理、总监理工程师、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、监理工作人员不在岗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、施工进度明显滞后等情况,给招标人、中标人造成损失的。
除对借用、购买、租用资格、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单位(个人)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等规定处罚、处理外,取得一定成效,重在“信誉”